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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二十章路見不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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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秋的夜氣候宜人,深圳真是一個特別的城市,就連季節都與四季分明的北方有很大的區別,十月的北方,夜晚已經能感到絲絲涼意,而在深圳的街頭行走的時候,穿著夏天裙子的女士和穿著半袖襯衣的男士,處處可見。

現在流行兩種衣服,上身穿一件休閑衣服,袖子肥肥大大的,像極了蝙蝠的翅膀,人們稱之為蝙蝠衫,下身的褲子的褲腳肥肥大大的,幾乎能將整個腳面蓋住,人們稱這種褲子叫做“喇叭褲”,趕時髦的青年男女,在這個流光溢彩的城市,穿著當時最流行的服裝,男的梳著當時港臺明星最流行的大背頭,女的燙著葉玉卿一樣的卷發,肆意的揮灑著他們的青春。

李春霞和楊小兵到了一家飯店,因為李春霞有言在先,這次必須是她請客,怕讓她破費的楊小兵,執意點了一個最便宜的飯菜,韭菜炒雞蛋,李春霞心裏明白,這個楊小兵,就是擔心自己花錢,索性一把將菜單奪了過來,點了一個油潑鯉魚,一個烤肉串,又點了一個辣炒花嘎,叫了兩份米飯。

“咱們兩個人,哪能吃的了這麽多的菜。”楊小兵暗暗算計了一下,這頓飯沒有四十塊錢拿不下來,春霞一個月工資,除去房租,還要郵寄給老家,怎麽能這麽破費呢?

“楊小兵同志,你忘了,今天是咱們搬家的日子?還有,你忘了,坐在你對面的李春霞,這個月升職加薪了,現在可是乘龍的銷售助理啊!一直想請你吃飯,兩件事情放在一起,我們慶祝一番,沒有破費吧?不算是奢侈吧?”看見楊小兵著急的樣子,李春霞打趣著說。

“可是,這一頓飯,花掉了你半個月的生活費呢?”李春霞向來對自己實在是太節儉了,這個月如果不是倪總和小陸又給了李春霞幾套秋裝,李春霞現在或許還穿著剛剛到深圳的時候從老家帶來的衣服。

“放心吧,小兵。我現在能掙錢啦。”李春霞笑意盈盈的說。

其實李春霞早就想請楊小兵吃飯了,奈何這段時間實在是抽不出身來,加上楊小兵也不讓自己破費,就連平日兩個人搭夥吃飯的買菜的生活費,都是李春霞象征性的給楊小兵一個月十塊錢,一個月十塊錢,在深圳怎麽能夠生活呢?這麽長時間了,自己實在是虧欠楊小兵的太多,一頓並不昂貴的飯菜,實在是代表不了什麽。

“菜來啦。”

說話間,服務員將飯菜端到了桌子上,兩個人相識一笑,“快點吃飯,吃完飯,我們順著街道走走,看看光景。”李春霞說。

吃飯間,兩個人聊了很多,春霞對楊小兵說起自己的童年,說起過年的時候看到的一些事情,說起來到深圳後遇到的人,這些畫面,一幕幕的在腦海裏浮現,就像是昨天剛剛經歷的。

“小兵,你知道嗎?我真的不敢相信,現在的我,竟然能生活在樓房裏,在公司的辦公室裏工作,有時候一覺醒來,我常常躺在床上,使勁的看著天花板,甚至是使勁的掐自己一下,只有感覺到疼痛,我才能真的相信自己的確不是在做夢。”李春霞想起過往,唏噓的說著。

童年貧瘠的生活,在這個倔強姑娘的心裏,刻上了深深的烙印,那無數次讓她感到絕望充滿未知的貧窮,那黑黑的窯洞,那漏風的墻壁,父親臉上如同石刻般深深的皺紋,還有那雙長滿了繭子,皴裂的如同老樹皮的雙手,無時無刻的不在提醒著李春霞。

“小兵,我是個農村來的人,我知道農村人的苦,我們村子裏人,都覺得,生死有命富貴在天,既然下生在貧窮的地方,只能在貧窮裏掙紮,直至貧窮把人折磨成枯樹,沒有生機,沒有盼頭,隨著日子一天天的過去,生老病死,稀裏糊塗的過完這一生,小兵,這樣的生活,實在是太可怕了。”邊吃飯,李春霞習慣性的跟楊小兵聊著天。

“春霞,你不會過那種日子的,你的骨子裏有股不服輸的精神,你可以依靠你自己的力量來掌握自己的生命。”小兵看著面前的李春霞,發自肺腑的說著。

這些話,全是楊小兵發自內心的話,絕對不是對李春霞話語的敷衍。

這個從窮山溝走出來的女孩,沒有一般女孩的懦弱的和嬌慣,她善良、倔強、不服輸,相信,憑借她自己的能力,她肯定能過上想要的生活。

可是李春霞想要的生活,究竟是一種什麽樣子的生活,楊小兵還真不知道。

或許是像深圳本地人一樣的生活?豐衣足食,不愁吃穿?還是像倪鴻那樣,有著自己的事業,做一個在深圳生活的異鄉人?

“小兵,真的感謝你,一直以來對我這麽照顧。”春霞吃一口飯,看看對面的楊小兵,聲音哽咽起來。

“小兵,我不知道該如何感謝你,請允許,咱們一直這麽下去,你就是我的親哥哥,將來無論我們走到哪裏,你我都是親人好嗎?”

李春霞說這句話的時候,眼睛裏的淚花在閃耀。

楊小兵的心思,李春霞何嘗不知道!

可是,王永華早一步來到了李春霞的心裏,就以這樣的方式相處下去,兩個人將是一輩子的親人,多好!

楊小兵低頭,大口大口的往嘴裏扒著米飯,使勁的點著頭。

春霞,雖然這不是我想要的結果,可是,只要你幸福,我就願意一直陪著你,直到有一個人,能代替我好好的守護你!

愛一朵花,就是呵護著,讓這朵花絢麗開放,而不是,貪婪的將其扼殺,插在自己的花瓶裏。

於楊小兵二樣,李春霞就是自己要守護的那朵鮮花。

未來,自己還將要跟以前 一樣,好好的守護著李春霞。

吃完飯後,兩個人沿著街道,慢慢的往前走,欣賞著路上青年男女的歡笑,看著這個城市的霓虹燈,小兵講述著這個城市原來的歷史。

李春霞這才知道,原來這個城市的崛起,竟然是因為中央領導人鄧小平的一個決定。

深圳原來不叫深圳,而是一個個叫做寶安縣的小縣城,

這個小縣城瀕臨香港,有著得天獨厚的優越地理條件,鄧小平提出改革開放的口號後,這個小縣城改名為深圳,香港很多的商人,借著改革開放的東風,紛紛來到這個城市,很快,這個原來非常落後的小縣城,變成了現在各種工業聚集地。

一個英明的決策,改變了一方人民的生活。為什麽自己生活的拿過貧窮落後的地方,就沒有這麽好的政策呢?

如果有那麽一天,自己有足夠的能力,能改變自己家鄉人民 生活,該有多好啊!

“呵呵,春霞,你的想法不錯啊,照現在流行的歌曲的說法,叫做我的未來不是夢!”楊小兵耐心的聽完李春霞的話,揶揄著。

“呵呵,就是,夢想總是應該有的,萬一實現了呢?”李春霞調皮的笑著。

前面有一個公園,這個時間正是公園裏游玩最佳的時間,懂的健康之道的人們,晚飯後,都喜歡在 這個公園裏溜達一番,楊小兵對著公園非常的 熟悉,指著前邊,“走,春霞,我們到前邊看看去。”

公園裏熱鬧非凡,聚集了好多的青年男女,有幾對正在熱戀的戀人,緊緊的擁抱在一起,李春霞不禁面紅耳赤,羞澀的低下了頭;幾位老人手裏拿著寶劍,在一位身上穿著絲綢衣服的老人的帶領下,有板有眼的做著劍術操,前面傳來一陣音樂聲,像是歌唱著鄧麗君的《我只在乎你》。

“你幹什麽你,你幹什麽你,憑什麽亂動我的錄音機!”一聲女孩子的尖叫聲從前面的人群裏響起來。

“臭不要臉的,不就是個錄音機嘛,既然拿出來玩,讓哥們摸幾下算什麽?哥不光是要摸摸這個錄音機,哥高興了,還會摸摸你昂!”一個流裏流氣的聲音,從前邊傳過來。

“你別動,別亂動我的錄音機!”女孩的聲音提高了不少,可是明顯的聽出,聲音裏帶著很多的恐懼。

“你一個男人欺負一個女孩子,你好意思的嗎?”沒有等楊小兵反應過來,李春霞已經快步跑到了前邊女孩的身邊,指著對面一個穿著喇叭褲,留著長頭發,蓄著小胡子的年輕人說。

“看樣子,今天哥們艷福不淺啊,又來一個小妞,怎麽了小妞,打扮的這麽時尚,是站街頭攬客的?哎呀,一晚上多少錢呢?”男人看著面前的李春霞,舔著舌頭問道。

李春霞身穿一件修身的襯衣,下身穿了一件到腳踝的裙子,在公園裏昏暗的燈光下,更加襯托的她楚楚動人。

“妞,要不咱們現在就走?你是哪個發廊的?”男子上前來晃著腿,伸出手就去 摸李春霞的臉。

“你給我住手!”

楊小兵一把將小流氓的手腕掐住了,疼的流裏流氣的小流氓“哎呀、哎呀”的呻吟起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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